
一 | A股“人形机器人第一股”宇树科技今日收跌1.87%,股价报591.53元,收盘价正式跌破600元关口,总市值为2393亿元。

二 | 相较于1100元的历史高价,宇树科技当前股价跌幅达46.2%,几近腰斩,市值蒸发2056亿元。

三 | 8月25日消息,今日也就是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 宇树科技8月19日正式登陆资本市场,当日大涨460.34%,而8月20日至今的5个交易日股价均收跌,其中跌幅超过10%的就有2天。具体来看,这5个交易日,宇树科技股价分别跌18.7%、2.12%、10.31%、0.05%、1.87%。事实上,宇树科技当天开盘的1100元即为历史最高价,当天股价收于845元,这意味着以开盘就买入的投资者当天就浮亏23%。

四 |
(文章来源:财联社)。 此次修订草案专门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独立专章,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定义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边界,同时划出了核心责任判定规则: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直接接受违法处理。

五 | 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以及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普通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场景,全部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现有常规规定进行管理,责任主体依旧对应车辆使用人和驾驶人。

六 |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早于2004年正式施行,此前分别在2007年、2011年、2021年针对不同时期的出行管理需求修正过个别条款。 这次的修订草案全文共9章170条,除了自动驾驶相关内容外,还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准入条件、违章全流程处理原则和配套专项保险制度等相关规则,补上了此前智能汽车上路长期缺失的法律依据空白。 草案还聚焦当下路面治理的诸多突出痛点,针对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以及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街头暴走团通行约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性完善了对应的监管制度措施,在严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同步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尽可能便利普通群众日常出行。 直接在法律层面明确高阶自动驾驶激活状态下违法责任归属车企的判定规则,彻底解决了过去智能汽车上路权责边界模糊的长期行业争议,给国内高阶自动驾驶技术的规模化商业化落地扫清了最核心的法律障碍,后续整个智能汽车赛道的技术迭代和场景落地速度,都将迎来非常可观的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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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2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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